宁夏豪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范要求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案 银环气罚字〔2023〕011号

  发布时间:2023-08-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3011

案件名称

宁夏豪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范要求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案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3627日对宁夏豪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建设8条环保线。该单位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要求对检测的宁A15977(黄牌)和宁新001868(黄牌)两辆车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但出具了检测结论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豪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5YA5B91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伟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 贰佰贰拾元整 2、罚款 壹拾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3/8/1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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