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气罚字〔2023〕005号 |
案件名称 | 企业石料破碎筛分工段未对粉尘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2年12月9日对宁夏国宁砼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主要从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生产过程中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石料破碎筛分工段未对粉尘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未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国宁砼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75XRHY4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马宏宇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3/2/17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