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未采取严格消毒等预处理措施案银环罚字〔2020〕004号

  发布时间:2020-03-2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0004

案件名称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未采取严格消毒等预处理措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191225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未配套安装医疗污水预处理设施,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污水未采取严格消毒等预处理措施,将医疗污水直接排放至医院北侧的绿化用地。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40102454181029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军

处罚结果

罚款伍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0/3/13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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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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