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自治区贯彻落实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改措施清单》 第十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4

按照区、市党委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市政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兴庆区委和政府、西夏区委和政府负责整改的《自治区贯彻落实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项暨《银川市贯彻落实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六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5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反馈问题:部分城市水污染治理明显滞后。银川市2018年6月对城市黑臭水体监测显示,银新干沟、第四排水沟和西大沟仍为黑臭水体。现场督查发现,第二排水沟民乐五队城中村仍有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未按整治要求安装人工增氧设施;位于银新干沟旁边的银川乳品有限公司八里桥奶牛场未按要求于2017年9月底完成搬迁,直至“回头看”进驻后才启动搬迁工作;丽子园东街泵站长期向西大沟溢流污水,直至督察组进驻后才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溢流;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位于陈家圈沟边,但沟里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未按要求种植水生植物。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一)2018年12月底前,兴庆区政府牵头完成银川乳品有限公司八里桥奶牛场搬迁工作。

(二)2018年12月底前,西夏区政府牵头完成陈家圈沟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巡查。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陈家圈沟水生植物种植工作。

(三)2019年10月底前,市水务局完成第二排水沟民乐五队城中村人工增氧设施建设,并发挥效益。

(四)2019年12月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完成丽子园东街泵站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工作。

(五)2018年12月底前,银川市9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19年,进一步建立完善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按时完成了银川乳品有限公司八里桥奶牛场搬迁。维维豆奶奶牛养殖场(银川乳品有限公司八里桥奶牛场)于2018年6月10日启动,6月14日完成搬迁,并将牛粪清理干净。2020年4月20日,兴庆区再次对该牛场拆除搬迁情况进行督查,该牛场已全部完成搬迁。   

(二)按时完成陈家圈沟综合整治工作。西夏区委和政府采取封堵截流排污口、拆除沟边临建、清淤疏浚沟道水面、清理岸坡垃圾等措施进行治理。对陈家圈沟矿大段1.2公里沟道边坡及底泥进行扩整、清淤、疏浚;在沟道新建溢流堰2座,增加沟内水体流动性;建设陈家圈沟(矿大段)绿化和喷灌设施配套工程,在沟道矿大段450米水体内种植了水生植物并配套喷灌设施。通过治理,陈家圈沟矿大段沟道两岸沟堤和沟道整洁美观;沟堤内坡绿化,水生植物长势良好,绿化措施管护到位。西夏区委和政府托第三方对陈家圈沟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水质为Ⅳ类水质。

(三)按时完成第二排水沟民乐五队城中村人工增氧设施建设,并发挥效益。2018年4月至8月,市水务局组织对建成区内6.6公里沟道进行底泥清淤,岸坡砌护,搭建水生态净化系统,采取表流处理方式设置生态治理区,种植水生植物。与此同时,市水务局在第二排水沟民乐五队城中村增设人工增氧设施3套,配套电缆、配电箱等电器设备,安排市河道管理所进行设备运行、维护管护等,目前人工增氧设施运行正常,管护到位。

(四)彻底解决了丽子园东街泵站污水溢流问题。一是根据来水量的大小和时间间隔等,对丽子园泵站实施错峰排水,实现泵站排水与污水厂处理量相匹配。2018年冬季以来,丽子园泵站服务区域内污水量减少,泵站整体运行态势平稳,未出现过污水外溢的现象。二是新建设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连通及调配工程,可以在雨季时将超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部分污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彻底解决了丽子园泵站污水溢流问题。    

(五)2018年12月底前,银川市9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19年,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党办﹝2019﹞17号),其中对黑臭水体各项工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确立了责任领导和牵头、配合部门,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各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河长制、“厂-网-河(湖)”一体化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机制,排污口定期监测制度、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统筹推进等十余项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2020年7月20日,由水污染防治方面专家3人与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通过现场核查、听取整改牵头单位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验收,明确的5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意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建议及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冯莹

联系电话:0951-867981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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