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2023215日至17日全市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其中,15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16日至17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按照自治区“提前一天,提高一级”原则,决定于21518时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级)响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孕妇、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二)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户外课程和活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企业减排措施

(一)对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停产、突出燃煤企业监管、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机动车减排措施

做好城市主干路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车、渣土车、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扬尘管控措施

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

六、其他措施

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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