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精心指导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保障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7天,优良率84.1%。全市地表水国控、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干流银川段保持“Ⅱ类进类出,11条重点排水沟全部达到类及以上水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现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示范,带头学法普法。及时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报告会,辅导报告与学习交流相结合,坚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本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广泛发动,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参加新修订法律法规培训。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推动全员集中学法与自主学法齐头并进。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展板,发挥法治宣传重要阵地作用。三是提高生态环境信访服务质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聚焦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开展投诉举报重复件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梳理环境信访问题,推进积案归零”“清仓见底,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二)围绕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法治保障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一是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决定》。二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银川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组织开展调研相关工作

2.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程序规则。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着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按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程序,切实提高制度供给的质量和效率。2021年,对正在实施的《涉企执法备案管理实施方案》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5件继续有效,1件纳入修订范围,4件予以废止,将清理结果及时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

3.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减少审批流程,一年来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完成环评登记备案项目1669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蛋品加工、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餐饮娱乐洗浴场所、农业垦殖等不纳入环评管理,切实为企业减负。是完成权力清单动态更新,组织对生态环境系统权力清单集中清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102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4.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诚信建设。一是制定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年度工作要点,局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四大类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等要素,实施清单管理并落实公开任务。二是对全市227家企业2020年度环境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档案,并及时公示评价结果,便于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使用本评价结果用于联合奖惩。

()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水平一是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等执法文书2830份,通过4G执法记录仪及单兵执法智能管理平台产生并集中保存现场执法图片、视频、音频等音像记录11017条,实现现场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是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持续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72件,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5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起,共收缴入库罚款金额600万元。

2.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出台涉企执法备案,现场检查备案企业2847家,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的服务力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109家企事业单位免除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对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开展检查714次,其中非现场检查次数269次。三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采用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方式为主,辅以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中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监管。

3. 深化普法宣传强化公众认同一是管理中深化普法。强化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中的普法宣传,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宣传决策意图,增强政策措施的社会认同。二是执法中精准普法。印发《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采取菜单式普法定制方式,开展互动式宣讲,切实找准为企业服务的发力点,一对一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多渠道集中普法。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性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我的环保故事主题征文、绿色骑行、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村入户活动、提升银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及时发布环境宣传信息,不断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生活理念。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态环境执法职能进一步整合,污染源属地化监管深入推进,有力地支持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技术、新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需要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网络证据等新型证据规范及相应法律文书需要继续规范。二是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特别是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之间的违法线索和案件移送方面,需要在案卷标准、证据要求上进一步协调统一、细化和规范。三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宣传者推动者。带头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亲自宣讲党内法规,积极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带头依法办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自觉履行年终述职述法,全面总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党政主要负责人反复强调、要求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绿色发展、化解邻避等社会矛盾的能力。持续推动建立健全局党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内部制度规范,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银川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条例修改。全力配合市人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全程陪同执法检查组现场暗访,认真部署和督促后续整改。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用好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律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

(三)自觉接受监督、强化部门协作,依法全面履职

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年度完成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协助市人大、市政协开展调研等工作。依法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尊重、支持法院依法审案,健全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机制及工作联系点,为法院系统调研、研判案情提供专业支撑。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协作,参加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工作座谈会,推进完善行刑衔接、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建设。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四个继续走在前列要求,以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始终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点从以下个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一)持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污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会前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和工作人员旁听等制度,推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标长江流域污染防治高线,守住黄河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底线,以全面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各项执法行动,全力抓好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检查,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铁拳治污、铁规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三)深入开展实践月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决定》要求,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生态法治建设、生态品牌创建、执法质效提升等十大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浸入式、互动式宣传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一步强化菜单式普法,开展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日活动,编制个性化服务口袋书,划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红线,在帮扶执法中开展引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章制、练内功、强筋骨,积极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针对企业在环评办理、项目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的疑问组织分批次现场答疑解惑,将易发多发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并对症下药开具整改药方,确保在一线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环境问题。  

(五)着力汇聚民智倾听群众心声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将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作为生态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建立多层次、多阶段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监督权落到实处。敢于勤于键对键,欢迎公众采用随手拍等方式提供环境污染线索,对于群众的信访投诉举报、问题咨询等,积极进行沟通交流,线上互动、线下行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聚焦解决当前问题和谋划未来发展,开展生态环境金点子征集和评选活动,组织专家评审十大生态环境金点子,并在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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