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强化监督工作,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农业农村、林草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79号)要求,制定了《银川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银川市水务局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

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有序开展银川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按照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环生态函〔201984号)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19〕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整治自然保护区内的焦点问题,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完成2个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新发现问题线索的实地核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总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全面梳理和核查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内四类焦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辖区范围除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名录(与保护区完全重迭或部分重迭的予以备注说明),核实明确边界范围,突出重点,积极开展监管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台账。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川段、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各县(市)区除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建立健全辖区其他自然保护地名录、核实其边界范围基础上,突出重点,积极开展相关监管整治工作。

(二)重点对象:习近平总书记做过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区;自治区领导批示过的自然保护区;媒体曝光或审计通报的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移交问题线索的自然保护区。

(三)重点问题: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焦点问题,以及2017年、2018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四类焦点问题。

四、组织方式

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灵武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强化监督工作。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川段“绿盾2019”强化监督工作,西夏区、永宁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采取县(市)区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自查整改市两级开展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全“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区、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活动,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

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核实。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下发的2018年下半年宁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新人类活动变化情况遥感监测报告问题(线索)清单,开展核查核实。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自查排查。根据遥感监测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核实情况及自查点位问题,制定问题点位整治措施方案做到“一区一方案”,积极落实整改,同时更新和补充完善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人类活动点位总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以下简称“三本台账”)。

)开展“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整改情况“回头看”。

针对“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银川市“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人类活动点位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大整治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到位;针对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区,着重进行督查检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问责,督促推进问题整改

)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对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和整改方案,核查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情况、追责情况、生态修复效果等。对不认真组织排查、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对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

进度安排

(一)2019年8月28日-30日,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灵武市政府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核查、自查,制定整改措施方案,积极整改,建立和完善三本台账。

(二)2019830日,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灵武市政府将强化监督推动整改情况总结及更新完善的三本台账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纸质盖章及电子版)。

(三)2019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配合自治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核查检查。同时,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来检查指导我市“绿盾2019”工作,并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积极采纳和立查立改,落实要求。

(四)20199月至11月,根据生态环境等检查组指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要求,持续推进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相关县(市)区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保护区问题的整改落实实行“拉条挂账”和销号制度,特别是焦点问题的整改,要集中研究、有效推进,切实落实整改任务。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依职责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控制自然保护区(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敢于真抓碰硬,健全监管机制。相关县(市)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紧盯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破解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切实整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和监管漏洞,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及时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相关县(市)区和单位要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银川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督查组办公室将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主动公开“绿盾2018”专项行动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情舆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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