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督察进行时(六十一)

  发布时间:2024-03-08

3月8日,永宁分局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对宁夏金广农牧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检查。2、督促永宁县交警大队不间断对县城周边进行巡查,对移动源进行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时间,通过采取绕行、分流等措施,大幅减少重点区域车流量,并对国五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处理。

3、调度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对县城及周边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扫工作。

3月8日,灵武分局、监测站组织监测人员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金海皮业和恒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排放废水开展监测。并要求企业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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