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2024-03-29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202411日至328日,银川市纳入考核范围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为97.89%,补全有效传输率为98.16%,均居全区第一。

一是注重技术指导。及时向排污单位宣贯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要求,重点对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计算、企业服务端操作说明、电子督办机制和标记常见问题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提高排污单位、第三方运维单位对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设施建设。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和执法应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银川市实际,印发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完善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的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完善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子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三是加强现场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要求,制定《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暨第三方环保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过现场帮扶指导、监督检查、督查整改等形式,对全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下一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机制,数智化为抓手,不断提高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水平,确保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助力固定污染源监管效能再提升,为环境执法和环保税征收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供稿: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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