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自治区环保检查组一行来到贺兰县,对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详细核查涉及贺兰县的22项反馈意见、30个现场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贺兰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普光及生态环境、发改、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重点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垃圾分类科普基地、109国道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项目点、欧克汽车有限公司、建发悦茗轩建筑工地等地,重点检查了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有待加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组对贺兰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贺兰县委、县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确保涉及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按期销号,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