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近期银川市、永宁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组织召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会,会议由局长向伯安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银川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会议精神、《关于印发2021年永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辉主席在全区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全县涉危、涉化的污染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坚决防范重大风险隐患。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污染物治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
会议要求,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针对涉水、涉气企业加强检查环保设施的安全性、稳定性,对生产工艺工段进行全面整治,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理念,为全县环境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