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做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4月9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了全市新《固废法》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何峰律师进行了释法授课。会上,何律师从立法目的、新法亮点、制度、措施、执法内容及法律责任等层面上对新《固废法》的变化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引用具体法条讲授了对产废单位及处置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为加深大家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还列举了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对比旧版《固废法》阐述新法条在环保执法实践中的运用。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新《固废法》的内容和实施要求,全面强化固废环境监管职能,为提升全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