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防范化解企业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6月29日,银川市生态环境贺兰分局执法人员参加宁夏贺兰磷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该企业以硫酸储罐泄漏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演练,企业全体职工按照应急演练预案流程有序开展工作。目前,我县已有13家在产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暨开展2020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报送企业本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应急物资清单和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应急设备有效,定时按照应急演练实施预案内容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切实取得演练实战效果,做好演练评估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