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银环罚字〔2024〕005号

  发布时间:2024-02-2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4005

案件名称

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31114日对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运行维护的南梁供热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运行维护的南梁农场供热站锅炉于2023111日启炉运行。现场检查时,锅炉正常运行,已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但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

处罚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054606489A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东玲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2/23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联系电话:0951-8679806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22
ICP备案号: 宁ICP备19001116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118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