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字〔2022〕024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众成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2年7月13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箱式变电站、高低压元器件等设备的生产、销售,“年加工1800套高低压开关柜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2月完成建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众成电气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1MA76J7X91U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米旭东 |
处罚结果 | 罚款肆仟捌佰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2/9/27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