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浩生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银环罚字〔2022〕016号

  发布时间:2022-04-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2016

案件名称

宁夏浩生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2117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轻质建筑材料、水泥制品制造、销售,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于20216月开工建设,于202110月完成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浩生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1MA76M32P08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贵民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伍佰玖拾捌元壹角柒分整

处罚生效期

2022/4/25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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