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排放案 银环噪罚字〔2021〕010号

  发布时间:2021-09-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噪罚字〔2021010

案件名称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排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1614日夜间0055分许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承建的银帝宝湖天下B区二标段工程,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现场监测噪声值67.9dB,噪声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220522863J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家卫

处罚结果

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1/9/10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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