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气罚字〔2021〕018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融通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1年6月18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二氧化硅微粉、高炉矿渣微粉的生产和销售,建设2条微硅粉生产线,厂区露天堆放约100吨铁渣和6000吨水萃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融通工贸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64010020000523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克广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1/8/26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