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气罚字〔2020〕010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未落实精细化管理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0年7月3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未采取清扫、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运输、装卸环节燃煤煤灰遗撒较多,西大门以南至卸煤沟大门处道路地面积存大量煤灰、粉尘。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788225976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超 |
处罚结果 | 罚款肆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0/8/10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