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案银环气罚字〔2020〕006号

  发布时间:2020-06-0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0006

案件名称

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0416日对该单位混凝土加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混凝土加工点位于镇北堡镇昊苑村,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沥青混合料、建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建设两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厂区露天贮存约15吨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2574874444C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晓龙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0/6/3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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