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气罚字〔2020〕005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龙晟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0年4月16日对该单位混凝土加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混凝土加工点位于镇北堡镇昊苑村,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加工、销售,建设两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厂区露天贮存约8吨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龙晟工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1200MA76CYLFXH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姜涛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0/6/3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